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产品采购合同

甲方(供方):空白  合同编号:空白 
签订地点: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乙方(需方): 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签订时间: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购销合同,双方应真诚合作、共同信守、严格执行本合同

一、需方所需货物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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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元合计金额人民币(小写):0.00元

二、质量标准:质量要求、技术标准按出厂标准及相关国家标准。

三、包装标准:商品包装随产品提供并符合本合同产品的包装要求。包装不回收。

四、交货方式:供方送货上门,运费由供方承担。需方凭所在地市公安局开具的“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备案证明”,供方方可交货。

五、交货时间 

六、交货地点:需方所在地。

七、付款方式:货到经验收合格后  工作日内,需方将货款通过银行转帐至供方指定帐户。

八、验收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其他:

1、凡属产品质量异议,需方必须于货到后7天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凡属数量异议,需方必须于货到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

2、若供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未收到任何通知,则认为需方已接收货物,且货物与合同相符。

九、知识产权条款:

1、需方对采购产品进行的技术改进所形成的新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专利权及专利申请权)归需方所有,供方需要实施该知识产权时,需要获得需方的许可,许可方式和费用由双方另行书面协商。

2、供方承诺所销售的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侵权隐患,如果需方遇到与采购产品相关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则由供方承担所有与纠纷相关的法律责任。

3、供方对在为需方提供相关服务过程中所掌握的需方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供方在采购过程中所获悉的需方所有事项、背景以及需方的相关技术信息、经营管理信息、客户信息等均视为需方的商业秘密)应按照良好的职业道德标注,以审慎尽职的态度承担保密义务。

十、反商业贿赂条款:供需双方都清楚并愿意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商业贿赂的法律规定,如果发现供方向需方人员行贿,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供方应当在收到解除通知之日起五日内退还需方已付的全部款项,并按需方已支付款项金额等额赔偿需方损失和违约金。

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法: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或任何一方可向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供方一份,需方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十三、其他约定事项:供方提供专用增值税发票。

  方:

  方:湖南九典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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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人:

代表人:

  话:

  话:0731-88220259

  真:

  真:0731-88220259

开户行: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浏阳支行

  号:

  号:4300 1550 0610 5975 0888

  号:

  号:4301 8172 2520 761